The Beginning
上海旅居史人员回文昌
一、14天内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
(一)抵琼满7天未满14天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
(二)抵琼未满7天的人员,采取3天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3月26日0时以来抵琼人员补齐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自3月30日0时起,有上海市旅居史的抵琼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1.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2.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如您14天内有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请返回文昌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返回后严格落实“落地检”+“四天三检”,结果未出前居家等待。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发现存在隐瞒旅居史情况,或者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疫情造成影响的,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如有疑问或遇政策问题,请拨打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0898-63266823。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