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的通告(一)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处置情况,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 2022 年 3 月 28 日 20:00 起解除以下区域(场所)的封控区、管控区管理。
一、封控区
(一)钦南区向阳街道城中南社区向阳中一、中二、中三巷;
(二)钦南区南珠街道鸿泰社区木井路优品酒店;
(三)钦南区水东街道东南社区远辰金湾小区 1 号楼;
(四)钦南区文峰街道东风社区翰林福第 159 麻将馆;
(五)钦南区南珠街道鸿泰社区金辉时代广场 B 栋;
(六)钦北区子材街道沙坡社区锦绣尊品 4 栋 2 单元;
(七)钦北区子材街道永福社区山口饭店(民安街店);
(八)钦北区子材街道沙坡社区金湖小区 E 栋。
二、管控区
(一)钦南区南珠街道鸿泰社区木井路优品酒店周边;
(二)钦南区水东街道东南社区远辰金湾小区;
(三)钦南区文峰街道东风社区翰林福第小区;
(四)钦南区南珠街道鸿泰社区金辉时代广场小区;
(五)钦北区子材街道沙坡社区锦绣尊品小区;
(六)钦北区子材街道白水塘社区松江宁越花园小区;
(七)钦北区子材街道永福社区山口饭店(民安街店)周边;
(八)钦北区子材街道沙坡社区金湖小区。
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后,区域内的人员继续进行 7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和社区网格进行处置。在我市最后一个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前,已解除的封控区、管控区实行实名制出入管理措施,每户每天只准 1 人凭卡出入采购所需生活物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人员除外)。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