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品美食·乐生活"餐饮消费券惠民活动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工作部署,提振公众消费意愿,护航企业经营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开展邹城市餐饮消费券惠民活动。
一、活动概况
1、活动名称:
邹城市“品美食·乐生活”餐饮消费券惠民活动
2、活动时间:
2023年4月7 日—2023年5月4日(实际时间根据消费券核销情况确定)
3、活动平台及方式:
以“建行生活”APP为消费券发放及领取平台
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
二、消费券面额
消费券设置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30元、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四种面额,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个发券周期每个面值消费券可分别领取一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本次餐饮惠民消费券共发放4轮,活动时间内每周五上午10时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餐饮消费券,有效期至次周四23点59分,过期自动失效。活动期间,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市场反馈情况,可适当调整活动规则和时间。
三、领取方式及查询
消费券发放以“建行生活”APP为平台,消费者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建行生活”APP。
下载后请使用 绑定银行卡“银行预留手机号”进行注册并绑卡。注册后打开“我的”—“我的钱包”—“银行卡”—“绑定银行卡”(此处可查看支持银行列表,支持多家银行卡绑定支付)。
注册登录后,定位“济宁”,进入APP首页“邹城市餐饮消费券”轮播广告页面领券或依次点击“会员有礼”—“热门活动”—“活动精选”领券。领取成功后,可通过“我的”—“票券”查看消费券。
点击“消费券”—“去使用”可查看适用商家,适用商家根据商家报名入驻情况定期更新。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建行生活”APP支付方式核销。
2.消费券使用范围:邹城市范围内报名参与本次活动的餐饮行业消费券核销企业,活动时间内参与商家动态更新。
3.用户参与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还,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5.本次活动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增、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6.消费券可在商家优惠基础上叠加使用。
7.用户需在济宁市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用户领取、核销消费券时均需打开手机GPS定位,并将“建行生活”APP左上角地域设置为济宁市。
附:已报名商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