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5月16日,中纪委发布《以案为鉴 | “掩耳盗铃”终是悔恨无尽》一文。介绍了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办公室副主任、昌江县原副县长王秋玲的贪腐案例。
王秋玲
据中纪委,王秋玲19岁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海南省昌江县原南罗镇政府工作,长期在妇联、信访部门任职。作为基层信访干部,她曾是群众的贴心人,入选过全国“最美信访人”候选人名单。在组织培养下,她被逐步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41岁就担任昌江县副县长。
然而,当上县领导的她,非但没有感恩组织,没有受到落马干部的警示,反而还常常抱怨得不到组织的重用,只让她分管文体局、民政局等一些“清水衙门”。她多次恳求组织分些大单位、大项目给其分管,一心想着找机会捞好处。2017年4月,王秋玲开始分管昌江县“多馆合一”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手握项目的王秋玲成了不法商人老板围猎的对象。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王秋玲多次违规接受商人老板宴请,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优惠折扣16.91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7.9万元。每次收受商人老板财物时,王秋玲都会耍“小聪明”编织借口或者理由,如让其亲属以合作种植果树之名收受商人老板秦某某20万元,以其弟弟在海口买房“享受折扣”的方式向商人老板邢某索贿47万余元,以其妹妹出租商铺的名义收受商人老板李某30万元……
官网截图
2022年6月,王秋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海南省监委指定管辖,接受昌江县监委监察调查。
2022年8月,王秋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2年9月,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昌江县监察委员会对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昌江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王秋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秋玲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秋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法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秋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昌江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4月,因犯受贿罪,王秋玲被昌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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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德不正"的女厅官被公诉:曾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5月1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段颖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段颖 资料图
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
“数额特别巨大”
消息称,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段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段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被通报“私德不正”
2023年2月17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段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官德不修,底线失守,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与他人搞权色交易;私德不正,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转接党组织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段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段颖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网站截图
39岁就成为正厅级干部
据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报道,段颖1982年10月生,贵州兴仁人,早先在昆明工作,2008年6月通过公开选拔,担任嵩明县委书记助理,后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2年10月,她再次通过公选,出任红河州下辖的泸西县县长,后相继担任州商务局局长、州发改委主任等职。
2017年12月,段颖当选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成为副厅级干部。2021年1月任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据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官网简介显示,该单位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公益一类。
2022年8月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段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