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开始实施,无偿献血者在医院用血时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20余年来,无数爱心人士进行无偿献血,为大量临床急需用血的病患者奉献了自己的热血。但是,有不少人未真正了解和掌握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报销的相关规定。
2017年,我院推出“一站式”便民服务
因深切地体会到无偿献血者报销血费的不便,我院2017年9月即推出了血费直接报销的“一站式”便民服务措施,在河北省范围内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我院用血的,在出院时可以在医院输血科直接办理血费直报,免去了病人为报销血费在血站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的不便。
“一站式”便民服务成效:
实施这项便民措施6年来,我院输血科总计为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办理血费直报达114人次,减免血量59370毫升,减免金额7万多元。
血费直报条件:
1、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免费享用三倍量的医疗用血;
2、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医疗用血;
3、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免费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遵照“无偿献血在前,免费用血在后”的原则,献血者当日献血时间在前,献血相关人用血在后的,可纳入报销范围。
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
办理方式十分简便:
出院结算时到我院输血科窗口即可办理。
所需资料也非常简单:
1.献血者本人血费直报:本人身份证明、住院结账票据和明细(电子版)。
2.献血者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直报:
(1)献血者身份证明
(2)用血者身份证明
(3)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不能提供关系证明的,可采用献血者签署承诺书或提交由献血者本人签名及指纹印模等能够证明本人与用血者亲属关系的书面自证材料。
(4)住院结账票据和明细(电子版)
3.如为献血者及用血者以外的人代办,则需代办人身份证明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省外献血证如需报销,则需咨询献血当地血站。
详细咨询请致电输血科:75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