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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计提公式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28 19:08:09
The Beginning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计提公式包括:

  全供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计提公式:

2022年12月应发工资—补发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公务通讯补贴—文明单位奖—公务交通补贴+2022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12+平时考核奖+2022年年度目标考核奖/12

  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计提公式:

2022年12月应发工资—补发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公务通讯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12

  注:年终一次性奖金为12月份基本工资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本级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2023年度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5月5日至6月20日为申报时间,7月起在职职工按确认后的基数进行缴费。

  二、申报方式、流程及业务说明

  (一)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参保单位登陆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ylbz.henan.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通过服务目录下“经办服务”中的“单位缴费申报”模块申报本单位在职职工2022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2.线下申报:通过“新乡政务服务”、“放心办”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时间,而后到新乡市市民中心(新二街西如意楼)二楼北大厅99号医保征缴窗口办理业务手续。

  (三)业务说明

本次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仅调整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医疗基数,退休人员医疗基数调整另行通知。

  三、申报有关要求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涉及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认真如实申报,不得少报、漏报、瞒报、虚报,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情况需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2.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从2023年7月起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来确定应当缴纳数额。3.因单位未进行申报造成职工工资基数有误,影响缴费金额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的,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联系电话:3060032

THE END

TAG:基数  单位  职工  工资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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