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在2025年12月31日前,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我省按照最高幅度上浮30%执行,也就是每人每年7800元。
需要注意的是,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持《就业创业证》,证书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