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水价改革任务,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城区公共管网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共10名。消费者个人6名,消费者企业用户4名,采取网上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名额不足时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
2.经营者2名。由咸阳市水务集团推荐。
3.利益相关方2名。由咸阳市物业协会推荐1名、咸阳市水务集团1名。
4.专家学者2名。由市发改委聘请。
5.人大代表1名。由市人大常委会推荐。
6.政协委员1名。由市政协委员会推荐。
7.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6名。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各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2名。听证会消费者个人选取后,在剩余报名者中随机选取,名额不足时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欲到听证会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请于7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前与市发改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联系。
二、消费者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咸阳市户籍常住居民;
(二)年龄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公正、公平、如实反映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二次公告中,需公布姓名、性别、职业等);
(六)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7日8:30至7月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个人及旁听人,填写《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同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通过电子邮箱:xysfgwjfk@qq.com发送至市发改委。邮件主题中请注明“(个人实名)价格听证会个人报名”。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企业用户,填写《听证会消费者企业用户报名表》,听证会消费者企业用户无法加盖单位公章可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通过电子邮箱:xysfgwjfk@qq.com发送至市发改委。邮件主题中请注明“(个人实名)价格听证会企业用户报名”
3.由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请推荐单位填写《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同时附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于2023年7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xysfgwjfk@qq.com或传真:33210901发送市发改委。邮件主题中请注明“价格听证会推荐报名”。
4.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填报。
联系人:李 阳 联系电话:33210901
附件:1.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