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柳庄乡八里庄村集体土地1.2841公顷,其中耕地0.8413公顷、建设用地0.4428公顷;边段庄村集体土地 3.6451公顷,其中耕地0.2752公顷、园地 0.0459 公顷、林地2.10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7公顷、建设用地1.1729 公顷;吕绪屯村集体土地 0.0435 公顷,全部为耕地。
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政[2020]16号)的规定和经省政府 (或: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安置费(单位:万元/公顷):
支付方式: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 2021 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1]49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 62.55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农业安置人数以及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
待用地批准后,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 (新人社[2019]85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用地单位安置。
待确定用地单位后,卫辉市人民政府将积极协调用地单位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