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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月30日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利息结算日,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利息转入下年度职工公积金本金中,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2023年度结算的利息已如数自动计入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无需职工办理相关业务,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条例》规定,这部分利息免征利息税。职工的公积金存款不但能保值增值,而且可以享受到公积金的提取、低利率贷款等惠民政策,借助公积金实现“住有所居”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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