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3200名(中央计划1600名、省级计划1600名,省级计划主要用于招募支医、水利、林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其中支教286名、支农489名、支医310名、帮扶乡村振兴635名、健康照护190名、水利202名、林业19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894名(名额具体分配见附件1)。服务期为2年。
(一)招募对象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和2022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健康照护岗位须是护理类、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健康照护师证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水利岗位须是水利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林业岗位须是林学、林业类、园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支农、帮扶乡村振兴、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3.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须是2021年、2022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
4.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须是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