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材料。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相关材料转送市房屋交易中心核查房产信息。
2.市房屋交易中心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材料后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市住房保障中心;
3.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住建局。
4.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住建局予以登记, 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并通知申请人。
联系方式
市住房保障中心供应科(市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807室):0517-83672968;
市住建局保障处:0517-83566122。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