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磁县籍困难家庭学生。
2、贷款金额及用途
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3、贷款方式
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4、贷款年限
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5、办理时间
首贷学生:7月17日—9月20日;续贷学生:7月3日—9月20日。
6、贷款利息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7、首次申办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2.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并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新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仅在校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表》原件(网上填写、导出并由学生签字),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还需携带《认定表》原件。
8、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为方便大家办理续贷手续,今年我县已开通国开行大学生助学贷款“远程续贷”模式。大家可以“网上签订合同”,不用到县教体局现场办理,办理流程见下图。
9、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7月3日-9月20日。
2.办公地址:磁县教育体育局一楼资助中心
3.联系电话:239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