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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三旧”改造(清远市三旧改造审批名单)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31 11:36:20
The Beginning

  关于旧城镇改造出让的土地出让金,按新用途评估土地市场价的20%收取,与土地是否划拨无关。

  而改造主体与原权属人的补偿问题则与土地性质是划拨或者是出让有关,具体补偿方案,由改造主体与原权属人协商,但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

  根据“三旧”改造相关规定,对于“三旧”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或者地上建筑物涉及不同权利人的,可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等方式,将房地产的权益转移到单一改造主体,在完成上盖物拆除后再注销原有不动产权证,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与单一改造主体签订出让合同,无需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手续。

THE END

TAG:主体  土地  权属  房地产  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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