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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酒驾:江西一村干部酒后撞死九旬老人,8名干部涉嫌作伪证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31 16:34:39
The Beginning

今年6月18日父亲节当天,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隆坪乡高园村村民曾宪财,失去了自己90岁的老父亲曾昭琴。曾昭琴是被路人发现“摔倒”在路边草丛,送至乡卫生院后宣告死亡的。

正当家属沉浸在老人因“摔倒”身亡的悲痛中时,事情出现反转。原来,老人并非自己摔倒,而是被村干部王某平开车撞“飞”的,且王某平事发后驾车逃离现场。由此,一场车祸牵出了一起涉及9名乡村两级干部的窝案。

据调查,王某平在发生交通事故前,曾在村支书家中聚餐并喝白酒。这场饭局,共有包括乡党委书记、乡长在内的多名乡村两级干部参加。家属质疑,在村干部酒驾肇事逃逸事故中,乡领导存在包庇、串供行为。

目前,撞人的村干部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逮捕,村支书被刑事拘留,乡党委书记、乡长、开具虚假《死亡证明》的村干部以及4名乡干部等因涉嫌伪证罪均已被取保候审。

蹊跷:九旬老人路边“摔倒”身亡

“您好,是曾昭琴老人的家属吗?请速来乡卫生院一趟!”6月18日父亲节当天下午3点多,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隆坪乡高园村的村民曾宪财,突然接到乡卫生院紧急电话通知,他90岁的老父亲曾昭琴在路边摔倒后被送到了乡卫生院。等一众家属赶到时,曾昭琴已被宣告死亡。

曾昭琴膝下一共8个子女,曾宪财排行老大,曾宪新排行老三。“父亲平生信佛,是乡里寺庙的理事会会长,事发当天接到通知去庙里开会。去是晚辈开车送的,回来老人就边走边等晚辈开车去接。”曾宪新说,是两名路人发现老人倒在路边草丛里的,当派出所民警接到路人求助赶到现场时,老人已先一步被村干部送至乡卫生院。

当天下午4点左右,家属将老人的遗体运回家中,并陆续通知在外地的儿孙辈赶回老家。当天下午6点左右,家属前往村委会给老人办理《死亡证明》,家属说明情况后,村干部刘某福开具了一份《死亡证明》,并盖上村委会公章。《死亡证明》上写着,曾昭琴于2023年6月18日“在家正常去逝,情况属实”。家属拿到《死亡证明》后,村干部又通过熟人传话,催促尽快将老人的遗体火化。


村干部刘某福给死者家属开具的《死亡证明》 本文图片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 罗振宇 图

路人报警时老人还躺在路边草丛里,为何民警到达时老人却已被送进医院?老人在路边“摔倒”身亡,为何《死亡证明》上写的却是“在家正常去逝”?种种蹊跷,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家属的怀疑。

“虽然老人身体比较硬朗,但毕竟已经90岁高龄,肯定是经不起摔的。”曾宪新说,“由于忙着准备后事,一家人对于老人‘摔倒’身亡的死因,没有产生任何怀疑。”

反转:村干部肇事逃逸后投案

6月19日凌晨1点左右,距离事发不到10个小时,当家属们正沉浸在悲痛之中时,事情突然出现反转。

村干部王某平给家属打来电话称,老人并不是自己摔倒,而是被他开车撞倒的。原来,派出所民警为了查清老人是如何摔倒,查看路口监控摄像头才发现,老人是被车子撞“飞”进路边草丛的。


监控视频显示,曾昭琴系被车辆撞倒

隆坪乡政府7月14日出具给家属的《信访答复意见书》,描述了当天的详细事发经过。

经查,6月18日下午3点10分,高园村村干部王某平驾驶乡干部邱某民的车子,行至高园村三江口交叉路口时撞到曾昭琴。约20秒后,黄某(高园村村支书黄某福之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经过事故现场,车上还坐有4名乡干部陈某辉、邱某民、王某艳、吕某,其中黄某、邱某民下车查看情况,1分钟后,高园村村干部刘某福也骑摩托车到达现场。

下午3点12分,黄某、邱某民上车离开现场,半分钟以后,王某平也驾车离开现场。刘某福在现场打电话通知高园村村干部刘某祥来现场处理事故后,骑摩托车离开。3点25分,刘某祥驾驶面包车赶到现场,将被撞倒的曾昭琴送至乡卫生院救治,经医生确认已死亡。

6月19日凌晨,王某平在村支书黄某福的陪同下,主动到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永丰中队自首,同时王某平电话告知曾昭琴家属交通事故情况。

兴国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结合监控视频、尸检结果,“曾昭琴符合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颅脑损伤死亡”。

至此,事情真相浮出水面。

调查:事发前涉事众人曾聚餐饮酒

7月30日,澎湃新闻记者在事故地点看到,该处为进村的交叉路口,但白天视野开阔,且人车较为稀少,现场还留有死者家属祭奠烧过的蜡烛。

为何在路况并不算复杂的乡间路口,会出现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据知情人士透露,事发前,涉事人员曾在村支书黄某福家中聚餐,席间还喝了几瓶白酒;除两辆车上出现在事故现场的5名乡村两级干部,隆坪乡党委书记谢某玲及党委副书记、乡长刘某斌亦参加了聚餐。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印证,经侦查,肇事者王某平在当天事发前的午餐,曾喝过白酒。但是,由于王某平是在次日凌晨才投案自首,此时抽取的血液中并未检出酒精成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还认定,王某平酒后驾驶,且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未报案也未保护现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者王某平事发当天午餐曾喝白酒。

事发后,兴国县成立了由13个部门组成的县级工作组,负责事故处理及善后事宜。

曾宪新说,按照法定赔偿标准,最终家属或许只能获得几十万元的赔偿金,但现在谅解赔偿金已经出价到160万元。“本来一家人一致要求严肃处理涉事人员,但在高价谅解赔偿金的诱惑下,有部分亲戚已经心动,在刑事谅解书上签字了。”他无奈地说。

追责:乡党委书记等9人涉嫌伪证罪

“这起事故中,不仅是村干部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还存在乡领导涉嫌包庇、串供。”曾宪新称,派出所查看监控发现老人是被车撞倒后,曾报告给乡领导,但乡领导并未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是拖延时间组织涉事人员串供,肇事者也是直到次日凌晨才投案自首。

面对家属的质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某斌在电话中回应称,不存在包庇村干部的行为,自己事发时并不在事故现场,也是事后才得知发生交通事故的消息。乡党委书记谢某玲的电话,则一直无法接通。


隆坪乡政府出具给家属的《信访答复意见书》,披露了部分涉事人员的组织处理结果

澎湃新闻记者多方了解到,事发后,共有隆坪乡党委书记、乡长在内的10人被处理。其中,开车撞人的村干部王某平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逮捕;村支书黄某福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乡党委书记谢某玲,乡长刘某斌,乡干部吕某、陈某辉、邱某民、王某艳,村干部刘某福,村支书之子黄某均涉嫌伪证罪被取保候审。组织处理方面,乡党委书记谢某玲、村支书黄某福及村干部刘某祥、刘某福已被停职;乡干部吕某、陈某辉、邱某民、王某艳已被暂停相关工作。

对于开具虚假《死亡证明》一事,刘某福回应称系工作失误,“《死亡证明》模板上写的都是‘在家正常去世’,打印的时候我忘了改过来。”刘某福还表示,他涉嫌伪证罪是因为曾隐瞒王某平和自己喝酒的事实。

7月30日,自小随爷爷曾昭琴长大的孙子曾庆森,再次从外地赶回老家。“事发后我爷爷一直没有下葬,只为等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现在已经过去40多天,爷爷在殡仪馆躺了太久,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他说,家人已经选好了日子,8月2日爷爷的遗体将被火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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