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蓄滞洪区为防洪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流域内发生流域性较大洪水时,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就是防洪区,分为洪泛区、防洪保护区和蓄滞洪区。
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具体包括行洪区、分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
当洪水太大超过堤防防御能力时,启用蓄滞洪区蓄滞洪水便成为防洪的必然需要。这也是为保全大局,而不得不牺牲局部的全局考量。
02、海河流域有哪些蓄滞洪区?
蓄滞洪区与水库、河道及堤防一样,都是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中,全国有98处国家蓄滞洪区。其中,海河流域就涵盖了28处,总面积约1.04万平方公里,总容积约198亿立方米。
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名录。图片源自《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
其中由国家防总调度的蓄滞洪区有6处,分别为小清河分洪区、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团泊洼、恩县洼。其余22处由所在省级或市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调度。
03、蓄滞洪区如何运用?
蓄滞洪区的启用,按照既定的流域或区域防御洪水调度方案实施。
启用条件:蓄滞洪区的启用有着严格的标准。当水位、流量或工程情况达到蓄滞洪区启用条件时,按照调度权限由相应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达启用命令,由蓄滞洪区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当预报洪水将要达到或者超过蓄滞洪区的启用标准时,地方政府会发布黄色预警,这时要做好运用准备。
在接到上级部门分洪转移的预命令后,会立即发布橙色预警,并开始组织蓄滞洪区内的居民转移、清场,快速将区内居民转移进安全区、安全台或蓄滞洪区外,确保分洪的时候没有人被漏掉,确保关键时刻蓄滞洪区能够及时、安全、有效运用。
在接到正式分洪指令时,会立即发布红色警报,开启分洪闸或者爆破扒口,滚滚洪流涌入蓄滞洪区。蓄滞洪区内居民“舍小家、保大家”,为流域防汛做出了贡献,也会依法得到补偿,确保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蓄滞洪区的启用遵循着精准的预判、严格的标准和有序的撤离,秉持的始终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
海河流域防汛工作正值关键期,涉及启用蓄滞洪区范围内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官方通告,按照要求有序转移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