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来(返)蓉人员管控政策。
一、对经上海入境,于3月29日零时及以后解除集中隔离的来(返)蓉人员
入蓉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后,立即实施7天集中隔离,并在集中隔离期间第1、3、7天完成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应采取双采双检核酸检测,并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同时核酸检测阴性。
二、对有上海旅居史,于3月29日零时及以后的来(返)蓉人员
实施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直至离开上海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其中,来自上海中高风险地区的按已有规定实施14天集中隔离措施不变。
三、对有上海旅居史,于3月14日至23日的来(返)蓉人员
已解除管控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3月24日至28日的来(返)蓉人员继续执行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要求]。
其他地区来蓉返蓉朋友
疫情防控政策须知
01
倡导省外人员来(返)蓉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02
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3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04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实施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05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不含直辖市),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满7天为止。
06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来蓉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
07
对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来蓉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则纳入相应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