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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8月分普通话考试报名要求
根据省语委办规定,本次考试对象仅限在苏学习、工作或生活的人员。佐证材料可为考生本人以下之一原件,其真实性由考生负责。
(一)身份证号或住址显示为江苏户籍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地址在江苏省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三)在苏学校的有效学生证
(四)在苏单位的有效工作证或出具的就业证明
(五)江苏省内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
(六)能反映本人在江苏省内有稳定住所的材料,如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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