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555引才工程”专门人才补贴政策:
1.对企业引进年薪 60 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同级财政按人才年薪 10%的比例给予 3 年薪酬补助。对企业引进年薪 60 万以下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国内外副高级及以上退休工程师、企业引进的科技副总,同级财政给予 3 年期总额不超过 15 万元的薪酬补助。
2.对企业引进的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每月分别给予 3000 元、 2000 元、1000 元的薪酬补助,补贴 3 年。
3.对企业引进的高级技师每月给予生活补贴 900 元、租房补贴 600 元,技师每月给予生活补贴 600 元、租房补贴 400 元,补贴 3 年;非徐州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享受每年 1000 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 3 年。对企业在职人员以及在徐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分别给予 4000 元、3000 元、2000 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在徐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到我市企业就业的,按照每人1000 元标准补贴技工院校。
4.对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选手给予个人 50 万元 、所在单位 20 万元、主教练 10 万元奖励,对银牌选手给予个人 30 万元、所在单位 15 万元、主教练 8 万元奖励,对铜牌选手给予个人 20 万元、所在单位 10 万元、主教练 5 万元奖励。对国家一类大赛、二类大赛金牌选手给予个人 20 万元 、所在单位 10 万元、主教练 5 万元奖励,对银牌选手给予个人 15 万元、所在单位 8 万元、主教练 3 万元奖励,对铜牌选手给予个人 10 万元、所在单位 5 万元、主教练 2 万元奖励。对省一类大赛、二类大赛职工组金牌选手给予个人 10 万元、学生组金牌选手个人 5 万元、所在单位 5 万元、主教练 2 万元奖励,对职工组银牌选手个人 5 万元、学生组银牌选手个人 3 万元、所在单位 4 万元,主教练 1.5 万元奖励,对职工组铜牌选手个人 4 万元、学生组铜牌选手个人 2 万元、所在单位 3 万元、主教练 1 万元奖励。
5.企业引进中级职称以上以及相当层次的专门人才在徐无自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优租房,3 年内免租金;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 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最高额度上浮 20%。
6.企业引进中级职称以上以及相当层次的专门人才本人寻求代理、评估、交易、司法等知识产权专业性服务的,给予服务总费用 30%、最高 20 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