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年3月30日,我县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多名人员核酸检测异常。经核查,以下人员在我县部分乡镇的活动轨迹如下:
1、金某,3月26日14时至15时到凤台县祥泰商城一部;3月26日15时到县新华书店;3月26日14时和15时许分别乘坐牌照为皖D76710和皖D77028的3路公交车。
2、闪某某,3月27日前在经济开发区马岗乐百惠超市。
3、石某某,3月26日10时许到凤凰镇LC造型沙龙,11时左右到凤台县职业教育中心,12时左右到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拐集清风楼就餐。
4、黄某某,至3月27日,每日在城关镇西菜市卖白条鸡;3月27日14时许到城关镇清泉浴池,16时许到城关镇祥泰一部。
请上述购买人员和其他时间段活动轨迹有重合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县疾控中心或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防控措施。如有不落实相关要求,或隐瞒症状、行踪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凤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