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欲望蒙蔽双眼的杨德中,利用农房拆迁工作组副组长身份,一次次提供虚假资料,将原本荒废多年的闲置场地摇身一变成为“肉制品加工厂”,先后造假骗取拆迁补偿款348万。
农房拆迁 网络图/图文无关
不过,这笔意外“财富”并没有让杨德中过上预想的幸福生活。他既高兴又害怕,生怕被别人发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日战战兢兢,夜不能寐,因此患上了抑郁症,需要靠药物来帮助睡眠。
2023年8月22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文披露雅安市芦山县飞仙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主任杨德中骗取拆迁款的相关细节。2022年12月,杨德中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拆迁干部的“开场秀”
带头表态“从我家开始拆”,其实另有算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心理失衡,贪念滋生,让我步步沦陷,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夜深人静时,面对冰冷的高墙,杨德中时常回想起自己当初的荒唐。
杨德中,1973年1月出生,四川芦山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雅安市芦山县飞仙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2013年9月,芦山县在飞仙关镇启动北场镇一期群众安置房内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任飞仙关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的杨德中因是本地干部,熟悉群众工作,被飞仙关镇政府任命为农房拆迁工作组副组长。
拆迁工作时间紧,群众工作难度大,杨德中主动站出来说:“我是干部,我来带头,从我家开始拆!”在杨德中的带领下,周围群众纷纷配合拆迁。这一次,杨德中为自己赚足了“声望”。
杨德中接受审查调查 图据“廉洁四川”微信公号
殊不知,最清楚拆迁补偿标准等政策的杨德中,其“带头”拆迁另有算盘。原来,杨德中的“家”只是他数年前以3万余元从别人手中购买的位于北场镇的一处闲置场地,场地内只有当时租户修建的几间破旧玻纤瓦房,带头拆迁只是他“瞒天过海”计划的“开场秀”。
当拆迁组工作人员对杨德中的农房进行实物指标调查时,杨德中声称自己没有房屋钥匙,里面也没有什么东西,拆迁组工作人员出于对他的信任便没有进入房屋,也没有对房屋内外的物品进行实物登记。随后,杨德中模仿妻子笔迹,在《芦山县飞仙关镇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签下了妻子的名字,以此完成房屋拆迁事宜。
多次造假骗取补偿款
伪造材料将闲置场地变成“肉制品加工厂”
农房被推平后,杨德中便立即向指挥部汇报,谎称该房屋并非普通农房,而是肉制品加工厂,屋内还有用于生产经营且未登记的冻库,但为了配合拆迁工作,实物已全部被拆除,导致自己蒙受重大经济损失。随后,县企业拆迁工作组指示飞仙关镇相关部门按企业拆迁标准完善相关手续,并要求杨德中按照规定提供肉制品加工厂运营的相关佐证材料。
为了给“加工厂”一个“名分”,杨德中以“芦山县鑫源肉制品加工厂”的名义,伪造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并虚列了冻库安装的设备清单。杨德中甚至还找到邻县一家与其农房规模相似的冻库,对一些基础设施进行拍照后,伪造成自己的“冻库”在运营时留下的影像资料。
此外,他还以拆迁组副组长的身份要求工作人员在相关材料上签字,“让你们签就签,这些都是实际存在的,我已经给领导汇报过了。”
这些资料在交由县企业拆迁工作组转交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后,第一次的评估价格为130余万元,并未达到杨德中的心理预期,他又在此基础上虚列了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赔偿款项,并制作了补充实物清单提交县企业拆迁工作组,最终评估价格达178万余元。
就这样,原本荒废多年的闲置场地摇身一变成了“肉制品加工厂”。
“本来我觉得制作些虚假资料获得100多万赔偿就差不多了,后来了解到还有生产企业停产损失补助政策,我觉得还可以再争取一下,万一还可以补偿一点呢。”此时的杨德中已被金钱蒙蔽双眼,不择手段地造假牟取私利。
在资产评估价格被飞仙关镇政府认可后,芦山县企业拆迁工作组认为冻库实物已被拆迁,加上没有开展生产经营的资料,需要飞仙关镇政府和农房拆迁工作组对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经营的情况负责。
伪造工厂 资料图
因此,杨德中作为被拆迁人与农房拆迁工作组负责人、县企业拆迁工作组工作人员一起到外地了解冻库的生产经营情况。期间,杨德中谎称自己的冻库规模、经营状况和考察企业差不多。后经协商,杨德中又“如愿”获得了165万元的停产损失补助和5万元的配合拆迁奖励,加上之前的资产评估,共计348万余元。
骗取拆迁款后患抑郁症
9年后被查获刑5年 自称悔恨难眠
然而,这笔意外“财富”并没有让杨德中过上预想的幸福生活。他既高兴又害怕,生怕被别人发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日战战兢兢,夜不能寐,也因此患上了抑郁症,需要靠药物来帮助睡眠。
刚被留置时,杨德中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房屋已被拆迁,且过去快9年时间,已经找不到相关证据。然而,真相不管隐藏多深,终有一天会水落石出,其造假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回想整个经历,我自己都感到害怕,居然会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给国家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家人、朋友以及同事,所有的悔恨交织在一起让我彻夜无眠。”此时的杨德中可谓悔之晚矣。
2022年6月,杨德中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芦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9月,杨德中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被开除党籍,由芦山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解除劳动关系。
2022年12月,杨德中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四川省纪委监委发文表示,这是一起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例。杨德中本应肩负群众信任,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然而,他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拆迁补偿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杨德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杨德中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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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寻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