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计划
对院士等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政策,以5年为资助周期,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或1.5亿元直接股权投资支持。对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每年按照年度劳动报酬总额的60%发放安居补贴,累计最高600万元。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每年按照年度劳动报酬总额的60%发放安居补贴,累计最高200万元。对创办企业的顶尖人才,可提供最高1000万元安居补贴、5000万元项目资助和800万元产业化奖补资金。
实施领军人才筑峰计划
对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在中央、省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以5年为资助周期,可再提供最高600万元的配套扶持。在生活补贴方面,对A类、B类、C类、D类人才,每年分别发放12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生活补贴,发放5年。在购房补贴方面,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50%发放购房补贴,A类最高180万元,B类最高100万元,C类最高50万元,D类最高30万元。在项目补贴方面,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配套,A类最高360万元,B类最高260万元,C类最高120万元,D类最高50万元。每年遴选100个左右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
实施创业人才托举计划
建立常态化以赛引才机制,通过举办“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开展“烟台市最具成长潜力人才创业企业”评选等形式,每年面向海内外遴选100个左右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可提供最高100万元启动资金、100万元创业择优资助、100万元股权投资和1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支持;创业项目入驻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可享受房租“三免两减半”优惠;入选烟台市级重要人才工程的,可再提供最高300万元创业资助;留学人员创办企业获得国家和省项目资助,可再提供1:1配套资金支持。
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高层次创新人才,入选烟台市级重要人才工程的,可提供最高600万元综合资助;柔性引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15万元专项补贴;设立1000名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池,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保留5年事业编制,畅通去留渠道。对新建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可分别提供最高500万元、100万元资金补助。市县两级筹建人才公寓博士入住2年免费。
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计划
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硕士、重点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等五方面人员,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36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制造业企业博士,购房补贴可提高到26万元。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发放15万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出站后留烟工作的,再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可继续享受博士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累计最高可享受96.8万元补贴。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海外TOP200高校博士、硕士,可分别发放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补贴。
实施一流生态营造计划
在人才落户方面,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即可先落户后就业。在子女教育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烟台市范围内自主择校。在配偶安置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可按照对口原则随迁安置工作。在住房保障方面,市县两级筹建1.5万套人才公寓,博士入住2年免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租金2年减半收取;硕、博士可申请最高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医疗保健方面,高层次人才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就医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文化休闲方面,高层次人才可免费游览政府投资管理的景区和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