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参保人曾在省内其他城市缴纳过职工医保,现打算回阳江工作参加阳江的职工医保,那么之前在其他地市的职工医保关系是否需要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呢?
答:不需要办理的。从2023年1月13日起,我市已全面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从省内其他地市转到阳江参保的,省内其他地市的参保记录无须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待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全省医保大集中系统自动为参保人归集省内所有的职工医保缴费记录。
温馨提示:1、参保人曾有跨省职工医保参保记录的,在其他省的职工医保参保记录仍需办理转移接续,将其他省的参保记录转移到阳江;
2、参保人从阳江转到省内其他地市参保的,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是否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问题二:参保人曾在阳江缴纳过职工医保,现打算去其他地市工作参加当地职工医保,若在本市的医保关系不转移至其他地市,能否在其他地市参保缴费?
答:可以的。医保关系转移与参保缴费并不冲突。但是要注意先在本市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其他地市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参保人不得在同一时间段在两个及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保缴费,到其他城市工作时,应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再前往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问题三: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要办理转移吗?
答:(一)职工在省内异地流动的,在原参保地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无需办理转移、也不提现,账户余额直接在省内各地市消费即可。
(二)职工跨省参保的,在原参保地的个人账户余额可按当地规定办理转移或申请提现。若参保人是从阳江转往外省参保的,可按规定对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申请提现,具体流程为:参保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提现同意书,参保人凭同意书到发卡银行办理提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