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艺心弘正气 清风润河口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河口区纪委监委、河口区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魅力文旅乡村振兴人才服务团
三、征集范围
全区范围内擅长运用文创载体展现“廉洁”元素的单位或个人,不限制征集数量,一人可多幅作品。
四、征集内容
(一)立体创意类。各参赛作品以立体形象为主,运用新创意、新技术设计创作非遗文创产品及作品。突出河口本地元素,将河口文化与廉洁文化相结合,作品不受局限,也不限于面塑、泥塑、花馍、糖艺、编织、雕刻、黄河石画等形式的作品。
(二)平面创意类。各参赛作品以平面作品为主,充分体现其创意性,围绕人文历史、民俗文化、廉洁故事等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元素进行创作,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书法、绘画(国画、油画、年画、漫画等)、剪纸、拓印等形式的作品。
(三)宣传设计类。各参赛作品以廉洁为主题,将非遗技艺、河口特色文化、民俗等融入产品设计,开发具有文化内涵、符合市场需求、廉洁元素突出的伴手礼设计和宣传品。作品须贴近生活、贴近市场,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和实用功能。
备注:面塑、花馍、糖艺、黄河石画、编织为立体作品,罩子材质为亚克力,为确保统一美观,分大中小三种型号,大号45*45*25,中号、小号按30%递减,分别为32*32*18、18*18*10。剪纸、木板年画、扎染、拓印、花边为平面作品,尺寸60*90、40*60、A3、A4。
五、奖项设置
按照立体创意类、平面创意类、宣传设计类,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收藏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奖金500元。
六、活动安排
(一)征集作品(截止日期9月9日)
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征集大赛公告,掀起优秀清廉文创作品创作热潮。
(二)专家评审(9月10日—9月16日)
组织专家集中评选。
(三)揭牌仪式(9月底)
河口文创产业基地加挂河口区廉洁文创产品基地、河口区非遗人才培育孵化基地牌子,同时对获奖作品颁奖。
(四)制作大赛(9月底)
颁奖仪式结束后,获奖选手现场制作文创产品,全程直播教学。
(五)展览展示(9月底)
获奖作品在河口区廉洁文创产品基地、区文化馆、博物馆以及大型活动现场展出,同时通过河口电视台、“清风河口”、“文旅河口”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公开展播,并择优向市纪委等上级媒体平台推送,印刷《获奖作品集》,扩大廉洁教育覆盖面、影响力。
七、投稿方式
1.9月9日前,参赛选手通过现场或者邮寄的方式提交参赛作品,易损坏或不便于运输的作品,建议现场提交。收件地址:河口区文旅局办公室(河兴路11号广播电视大楼901室),联系人:卢国乾,电话:13181868705。
2.参赛作品需填写《廉洁文创作品参赛报名表》,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附100字以内作品简介。若无作品名称、联系电话等,则视为无效投稿。
八、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杜绝抄袭,如有侵权,一切后果由作品提报人承担。
2.作品要突出廉洁主题,立意新颖、制作精良,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3.制作如“海晏河清”、“风正扬帆”、“打虎拍蝇”、“光盘行动”、“廉洁人物(比如:包拯)”等作品,展现全面从严治党伟大成就,特别是体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纪律严明、清正廉洁、良好家风、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等价值理念,体现河口元素(可加“清风河口”、“清廉河口”、“河目海口”字样)。
4.获奖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作品原则上不退,如有需要,请于11月份领取,过期视为放弃。
5.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举办单位无偿对征集作品公开宣传、交流、发表、报送参与更高规格评选,可在必要情形下编辑、修改及出版参评作品内容,并可不另行通知作者及支付费用。
6.凡报送作品参评参展,均视同认可上述约定。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举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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