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一)活动时间
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4月2日10时开始至2022年4月12日24时,参加者通过微信软件、南宁市青秀区相关公众平台进入“乐购青秀”小程序,线上参与领取消费券活动。
(二)青秀消费券的投放方式:
2022年4月2日开始至2022年4月12日,每天上午10点限量发放。
二、消费券面值
餐饮券:满30减5、 满160减30、满240减50、满300减65
零售券:满99减16、满139减25、满299减65
酒店券:满198减40、满300减60、 满498减100
文旅券:满199减25、满299减36
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核销门槛方能使用青秀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青秀消费券限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区域使用。青秀消费券可与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抢领的青秀消费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领取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
三、消费券领取渠道
在活动期间,参加者通过微信搜索或以其他方式,进入“乐购青秀”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消费券领取活动。每位参加者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参与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
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在消费券中任意一种面额进行抢领,每批次每种消费券限抢领1张。领取到消费券后,可在“乐购青秀”微信小程序中“我的=> 我的券”中进行查看。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自领取成功起7日内有效,过期无法使用,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
(二)单笔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三)消费者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选择亲属卡以外的付款方式即可抵扣使用,若选择亲属卡方式付款将无法用券。
(四)仅可通过微信支付平台,在指定门店或商家线下消费时,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抵扣使用。可以同时兼容商户或金融机构的其它优惠活动。
(五)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门店。
五、消费券使用商户范围
青秀消费券需到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青秀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仅限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中使用;
六、退款规则
(一)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二)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1.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将自动退回,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2.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不退回用户。
(三)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
退款资金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金额的比例退回用户,且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不可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