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保人员档案以及其他辅助性原始材料(附电子版)。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当完善制度,加强对参保人员档案的规范管理,保证参保人员档案内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工种情况等原始记载内容准确、清楚,保证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完整、准确。用人单位要对职工人事档案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他辅助性原始资料均要提供清晰有效的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后存入职工档案(复印件上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原件现存放于xxx,提供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二)《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附件1)。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要告知参保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以及对参保人员个人待遇核定、今后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影响,参保人员需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以保障其知情权。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选择在本人提前退休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前认真组织做好档案初审和《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附件2)的填写工作。
(四)《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表》和公示结论。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在申报前,应填写《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表》(附件3),在职工工作场所和人事代理机构官方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除标明本单位举报电话外,需同时标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2333”“3026390”举报方式,“12333”受理后要及时转到基金监督机构处理。公示结论(附件4)须由申报单位、工会组织、单位人力资源(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新乡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清单目录》。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规范填写《新乡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清单目录》(附件5),全程留痕、责任到人。
(六)备案承诺书(附件6)。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特殊工种岗位和人员信息备案是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资格条件。正在生产经营的备案单位要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参保人员(包括已离职的人员)备案工作负责。
所需文件合集: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