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问:邯郸企业要求加班需要都给加班费吗?
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分别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300%的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先安排职工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拓展信息: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310-12333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508号 邯郸银行中楼7-14层
办公时间:夏季08:30-12:00 14:30-17:30 冬季08:30-12:00 13:30-17:30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咨询电话表
办公室:3019452
人事处:3111533
纪检组:3111534
法规处:3111531
就业促进处 3111513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3118785/308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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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3112593、311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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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处:3111540
工资福利处:3118919
养老保险处:3019507
失业保险处:3118782、3118853
工伤保险处:3118933、3111521
农村社会保险处:3082800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3111526/8010389
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处:3015458
劳动保障监察处:3111282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