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18时00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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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8月29日11时,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的中心位于汕尾市东南方向约935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45米/秒)。预计,“苏拉”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缓慢增强,8月31日凌晨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逐渐向广东中东部一带沿海靠近。鉴于台风“苏拉”发展趋势及对我市影响。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29日12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按照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务必赶在8月30日12时前,组织珠江口以东(含广州)海域航行作业的我市渔船全部回港避风,渔排养殖人员、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海洋牧场人员全部上岸避险,滨海旅游景区全部关闭;要求珠江口以西海域的我市渔船尽量靠近沿岸生产,做好防风避浪措施,随时准备撤退。
温馨提示:
1、请再次检查确保简易工棚、临时搭建物的加固工作;住所阳台外悬挂的各种物品,如窗台或阳台上的花盆等搬至室内以防砸落;同时也要尽早关闭门窗防雨,如有必要需对门窗捆紧拴牢,必要时加钉木板。
2、在大风影响范围内,建议在窗玻璃上用胶布贴“田”+“米”字图形,以防玻璃破碎伤人。
3、多关注房屋周边的易受大风影响的致灾点:楼顶搭建物(花棚、铁皮屋等)、在建建筑工程、厂房工棚、广告牌、铁塔、大树等。
4、车辆应停放在安全的场所。
5、大风影响期间,尽量避免外出。
6、可提前储备生活物资,如饮用水、食物、应急药品、照明工具以及有关的生活必需品,以防万一。
7、在台风到访前,要清理露天阳台和平台上的杂物保持排水管道畅通,以免台风暴雨引起积水不畅而倒灌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