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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关于中元节祭祀规定
一、中元节期间(2023年8月29至8月30日),在六城区及灵川县八里街片区范围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品,禁止乱摆乱卖、乱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
二、中元节期间,六城区及灵川县八里街片区范围内因擅自焚烧香、蜡、纸钱,擅自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TAG:灵川县 中元节 桂林市 孔明灯 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