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房贷利率调整国家已经发布相应政策,地方政府及银行发布当地政策暂未明确。小编将持续更新聊城本地房贷利率有关政策。
8月31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明确,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向承贷机构提出申请置换,在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9月1日,上海、北京、深圳、福建、河南、江西、湖南、吉林、甘肃、西藏、内蒙古、贵州等地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官网发布了公告,披露近几年当地或省内各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情况,以确保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顺利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也于9月1日下午最新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山东省各地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情况的公示》。
公示显示,山东省除济宁市外,其他各地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与全国下限一致。即时间段在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的,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时间段为2022年5月15日至今的,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支行公示原文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山东省各地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数据予以公示。
山东省各地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数据表
注:LPR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公布;1BP=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