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的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二)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三)异地转诊人员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四)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五)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成功备案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的第30日止。
【拓展】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电话:0660-3600606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