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市发展改革委拟于2023年9月底前后,组织召开淄博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30人。其中:消费者15人、经营者5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1人、利益相关方1人、大数据公司代表1人、机关团体5人。
(二)旁听人员:5人。
(三)新闻媒体:5家(每家媒体人数不超过2人)。
二、 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旁听人,自愿报名,由媒体随机抽签产生。消费者逾期报名人数不足,优先由旁听人按报名顺序递补,或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二)经营者、利益相关方,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大数据公司及机关团体参加人,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四)新闻媒体,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新闻媒体记者除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新闻媒体参加人应当具有法定新闻采访资质;
(五)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六)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办法
自愿参加听证会人员,请按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自然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名(日期以市发展改革委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可直接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到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报名,或者通过报名邮箱和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进行报名。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请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在承诺书上签字。
(二)直接到市发展改革委现场报名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网上报名的,请一并上传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邮箱fgwjgk0533@zb.shandong.cn。
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址:fgw.zibo.gov.cn
电话:0533—3173298
报名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5室价格管理科
附件:1、淄博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报名表.doc
2、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