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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9-09 19:02:44
The Beginning

  2023年上级拨付我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559万元,根据上级要求,惠农资金需公示。现将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相关政策及申请流程给予公示。

  一、补贴范围

  对实际种植稻谷、小麦的生产者给予补贴。

  二、补贴对象

  以家庭承包农户,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和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为补贴对象,据实核定稻谷、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按照谁种植谁得补贴,补贴面积不得超过确权确地实测面积或土地流转面积的2倍。

  三、补贴标准

  经摸底公示确认全市补贴面积为875,543.29亩,每亩补贴标准为6.38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稻谷、小麦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流转土地合同、一卡通、身份证。

  (二)申报流程

  1、面积申报。村民委员会组织种粮生产者据实填报《稻谷、小麦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经种粮生产者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对流转他人承包土地种植稻谷、小麦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组织,应主动到土地流出方所在村组申报(申报时需提供经营主体的注册证照、土地流转合同,稻谷、小麦种植面积),据实填报《稻谷、小麦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经种粮生产者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新型经营主体和组织的流转土地来源于确权确地的农户的,农户不得申报补贴;流转土地来源于村组非承包地、农场耕地的,村集体组织、农场不得申报补贴。流转土地合同(协议)明确谁享受种粮补贴的,按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对象。

  2、面积核实。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包括对种粮生产者姓名、身份证号、稻谷和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对核实的实际种植面积与种粮生产者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时,经种粮生产者本人签字确认后,对种粮生产者信息进行调整。

  3、面积确认。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核实情况,填报《稻谷、小麦补贴面积分村汇总表》,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后,会同经管部门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作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

  五、资金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汇总面积后,由财政局发放补贴资金,于7月31日前完成发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政策宣传。各级人民政府对种粮补贴政策应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村委会应及时在“村务政务公开栏”上张贴补贴政策和种粮生产者信息公示。

  (二)设立咨询电话。各级农业农村、经管、财政等部门应公布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同的咨询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日常工作监管。各级农业农村、经管、财政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补贴政策落实的日常工作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与交叉检查等有效形式,对补贴面积申报、审核,补贴资金发放、资料归档,信息报送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及时处理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受理单位: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老河口市财政局

  咨询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0710-8193206

            市财政局      0710-8221292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日

政策来源: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政策网址:http://www.lhk.gov.cn/xzbm/nyj/zdgk/ggl/202308/t20230824_3360928.shtml

THE END

TAG:面积  种粮  稻谷  生产者  老河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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