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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连云港市区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第一次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下同)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办理材料
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退役军人证明、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劳务协议/劳务关系证明
TAG:劳务 营业执照 军人 主体 连云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