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具体身份类证明材料包括: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毕业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特困人员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毕业学年(9月1日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