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补助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
享受5年内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或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
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享受5年内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或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三)“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35周岁及以下)
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享受3年内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四)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生(35周岁及以下)
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享受3年内每月500元生活补贴。
二、高端领军人才奖补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
全职引进培养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科研经费和200万元安家费。
柔性引进每年在邯工作6个月以上的,给予最高50万元科研经费;每年在邯工作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给予最高20万元科研经费。
(二)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等国家级领军人才
全职引进培养的给予最高1300万元科研经费和100万元安家费。
柔性引进每年在邯工作6个月以上的,给予最高30万元科研经费;每年在邯工作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给予最高10万元科研经费。
(三)培养入选的高层次人才
培养入选的“燕赵学者”、省突出贡献技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科技项目、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给予2万元奖励。
(四)全职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
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
三、技能人才奖补
全职引进培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奖的团队和个人,给予3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培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在我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习期间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养院校一次性补助;与我市订单培养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一次性补助。
四、市场化引才育才奖补
(一)全职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
全职引进培养入选院士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或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二)柔性引进院士的用人单位
每年在邯工作6个月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年在邯工作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帮助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个人和中介组织
全职引进院士、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五、重点研发平台奖补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
获批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建站资助,获批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0万元建站资助,每进站(基地)1名博士给予站(基地)5万元科研资助。
六、科技成果转化奖补
获得国家科技奖项的项目主持完成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60万元给予奖励;获得省科技奖项的项目主持完成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20万元给予奖励。
与京津大院大所、龙头企业合作吸引转化科技成果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经费;促成市内企业转化京津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不高于交易额的1%、最高50万元给予补助;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我市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作为科技成果受让方,单项技术合同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市属企业,按省补助资金1:0.5进行配套支持。
七、重点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奖补
每年征集技术攻关类项目、成果转化类项目各不高于5个实施“揭榜挂帅”,单个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
八、创新创业团队扶持
国内外顶尖创新创业团队,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每两年评选20个“百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三年内给予50万元支持资金。
新办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可申请三年内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或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给予10万元奖励。
九、重点企业支持
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小巨人”企业开展主系列职称自主评审。
十、青年人才培育
每两年重点支持年龄在35岁左右的青年拔尖人才30名,分别给予自然科学领域每人每年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每人每年2万元资助。
每年选拔50名左右农村青年拔尖人才,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十一、优秀青年选调
为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院校等知名高校毕业生,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博硕人才。
院校、医院常态化引进博士、“双一流”院校医学硕士及以上人才。全职引进的博士及以上人才的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的可通过定向选聘方式进行安置。
十二、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引进
国内外大院大所大校和“国字号”名企来邯建立分支机构,企事业单位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一流”院校共建创新研究院等高端研发平台,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科研机构、重点大学在邯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均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十三、人才安居保障
对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优先入住人才公寓。
建设青年人才驿站,为来邯求职的非邯郸籍应届毕业生提供免费定点住宿(一年内2次,每次不超过7天)。
十四、人才金融帮扶
支持商业银行开发“人才贷”金融产品,对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提供不高于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最长五年还款期限的纯信用贷款。
十五、邯郸英才服务卡
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分为Ⅰ类卡、Ⅱ类卡、Ⅲ类卡。可享受以下服务项目:
Ⅰ类卡可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职称评定、交通出行、住房保障、医疗保健、科研立项、行政审批和税务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海关服务、社会保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金融保障、商业消费、公共文化、域内旅游等17项服务。
Ⅱ类卡可享受:科研立项、行政审批和税务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海关服务、社会保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金融保障、商业消费、公共文化、域内旅游等11项服务。
Ⅲ类卡可享受:市内公交和A级景点景区门票半价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