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 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来宾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为进一步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要求,决定对有钦州市、崇左市有关县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范围及对象
(一)3 月 1 日(含)以来,有崇左市凭祥市旅居史的人员。
(二)3 月 7 日(含)以来,有崇左市龙州县、大新县旅居史的人员。
(三)3 月 11 日(含)以来,有崇左市(除凭祥市、龙州县、大新县外)其他县(区)旅居史的人员。
(四)2 月 27 日(含)以来,有钦州市旅居史的人员。
二、健康管理服务要求
(一)返来宾市前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来宾市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 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同时通过“平安来宾”小程序报备。
(二)返市来市人员须持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有钦州市和崇左市凭祥市、大新县、龙州县旅居 史的人员,抵达来宾市后实行 7 天居家隔离观察+3 次核酸检测(1/4/7 天),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再进行 14 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有崇左市(除大新县、龙州县外)旅居史的人员, 抵达来宾市后实行 7 天自我健康监测+3 次核酸检测(1/4/7 天)。
(五)与有钦州市旅居史人员同住的人员,抵达来宾市后实行 7 天居家隔离观察+3 次核酸检测(1/4/7 天),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再进行 7 天自我健康监测。
三、后续相关风险地区返市来市人员管理
后续区内新出现本土疫情(含无症状)病例地区的返市来市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参照本通知管理方式执行。人员排 查管理时间,从该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区(首个地区)、封控 区日期往前推 21 天,截止时间为中高风险地区全部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和封控区解除封控之日。
来宾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