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加大民政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日前,罗江区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
上调金额
城市低保标准
由700元/月·人调整为790元/月·人,上调90元;
农村低保标准
由520元/月·人调整为625元/月·人,上调105元。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近年来,区民政局持续落实惠民政策,强化民生保障兜底职能,救助资金投入持续增加,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今年1-9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588.15万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