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前期我县招聘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沛县中等专业学校教师8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人。
岗位表:1.沛县2023年招聘中职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与岗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应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应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4.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30日前未满三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4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