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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未供暖是否需要缴纳管道占用费?
答:潍坊住户家中未供暖的热用户,不需要缴纳管道占用费等费用。我市未出台暖气管道占用费、热能损耗补偿费用、空置房屋取暖费、暖气管道维护费等收费规定。
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供热企业应当承担由其运营管理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用户专有部分供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第二十五条规定,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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