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嘉兴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
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以上补贴不能重复或香加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回(留) 禾求职补贴
嘉兴户籍毕业5年以内或在嘉高校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初次进入嘉兴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体劳动者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当年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50%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可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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