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2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一、调查目的
为准确、及时地掌握全市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加强人口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为党和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完善有关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口信息支撑。
二、调查频率和标准时点
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包括住宅样本调查和固定样本跟访调查。
住宅样本调查每年开展一次,标准时点为2023年11月1日零时。
固定样本跟访调查每年开展两次,标准时点分别为2023年11月1日零时和2024年6月1日零时。
三、调查对象
住宅样本调查对象为抽中住房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应在抽中住房内登记的人包括:
①2023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
②户口在本户,2023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抽中住房内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死亡的人口也要登记相关项目。
固定样本跟访调查的调查对象为国家统一抽取清单中的指定人员及其同住的配偶和子女等衍生人员。
四、调查内容和调查表
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工作情况、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根据需求每年会设置不同的专题调查内容。
调查表具体分为四种:《202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表(住宅样本)》、《死亡人口调查表》、《2023年人口调查村、居委会基本情况表》和《人口固定样本跟访调查表》。
五、调查方法
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采取电子化的数据采集方式。
调查登记采取调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DA或智能手机)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六、抽中范围
经国家统一抽样,温州市202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共涉及139个乡镇(街道),445个村(居)委会,2353个调查小区,预计调查住房单元19360个;固定样本跟访调查预计跟访322户,662人。
抽中调查小区所在社区:
七、依法调查
调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开展。调查中对各户申报的情况,调查员必须保守秘密,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登记的资料。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调查以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