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合理疏导运价矛盾,促进我市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在大量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莱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出台了《关于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的通知》(莱发改字〔2023〕108号)。
一、起步租价
将现行我市出租车起步租价3公里(含)7.00元调整为8.00元。
二、车公里租价
将现行我市出租车行驶超过3公里(不含)后每公里收取1.5元的车公里租价调整为1.8元。
三、回空补偿6公里以内的不收空驶费;6-35公里(含)的,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50%加收空驶费;35-100公里(含)的,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75%加收空驶费;100公里以上的,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100%加收空驶费。
四、低速等待费
时速低于12公里时,累计每满3分钟收取1公里租价,不满3分钟不收费。
五、夜间收费
出租车在夜间22时至次日5时以内被租用时,加收租价20%的夜车费。
六、其它规定
过收费渡口、桥梁、隧道、公路时付出的费用,因乘客原因发生的停车费等,由乘客承担;运价收费以“元”为单位,元以下采取“四舍五入”模式;在计价器调整期间,出租车完成计价器调整的,执行新运价;未完成的,暂执行原运价。
运价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巡游出租车要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在安全文明行车、规范经营等方面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创造优美和谐的乘车环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