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房企自持物业租赁补贴
1、补贴比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自持未销售商业用房进行经营租赁,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收取租赁费用并缴纳房产税的,给予房产税税收完税证明缴纳金额面值3%的补贴。
2、受理时限
实施集中受理
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受理2023年度补贴申请;
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受理2024年度补贴申请。
逾期不再享受补贴政策并不予受理。
3、需提交材料
A.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C.房产税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企业开户银行全称、户名、账号
办理地点: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区22、23号窗口
奎文区咨询电话:0536-827024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