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潍坊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收费标准
电价标准
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含税)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高峰时段提高0.03元,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
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低谷时段为0.385元/平时段为0.555元/高峰时段为0.585元/尖峰时段为0.888元
其他事项
(一)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1年内不作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应在本通知印发后两个月内完成相关计量设备的调整工作,调整工作完成前相关用户分时时段、电价标准继续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规定执行。已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在新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前5个工作日申请恢复执行固定电价(每千瓦时0.555元),不受1年期限限制。
(三)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自愿申请分时电价政策。具体时段、电价标准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电价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