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大学生生活补助发放金额
(一)对在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校、医院、科研院所、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就业或自主创业的45周岁(含,下同)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其中,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引进的全球TOP200和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期限为5年。
对进站(含创新实践基地,下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
(二)对在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镇(包括辖区内社区、村)学校和卫生院(卫生室)、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就业或自主创业的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其中,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引进的全球TOP200和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期限为5年。
(三)对在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就业或自主创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其中,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引进的全球TOP200和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5年。
(四)对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
(五)对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引进毕业五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