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才购房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海宁市人才购房补贴适用对象符合我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的部分A-G类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经认定纳入省人才库或经我市推荐申报入选国家、省级人才计划的C类及以上人才。
2.D类人才:
省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领军人才;“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先锋型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除嘉兴巧匠外);“星耀南湖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及A类及以上团队的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除嘉兴巧匠外);经浙江省核发具有首席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3.E类人才:
“潮城英才”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骨干型团队负责人、嘉兴巧匠;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经浙江省核发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博士研究生;潮乡特支Ⅰ类人才。
4.F类人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海宁首席工匠;经浙江省核发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硕士研究生;潮乡特支Ⅱ类人才。
5.G类人才:
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经浙江省核发具有技师资格职业(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潮乡特支Ⅲ类人才;海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上述G类人才仅限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2019年起首次引进(2019年前在海宁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毕业前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计算在内)且引进时距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不受新建商品住宅限制。
以上涉及人才计划的须经我市推荐申报入选,涉及外籍人才的外国来华工作许可证须经我市申报签发,涉及团队核心成员的须为第1、2位核心成员。劳务派遣人员所在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均须为我市用人单位。涉及人才分层分类目录中各相当层次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统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