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宁人才购房补贴什么时候执行?
一、海宁人才购房补贴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2023年1月1日至本办法施行前已购房的参照原《海宁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海人社〔2020〕76号)执行完毕。2022年12月31日前已购房的按原有政策执行完毕。
二、附则
1.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医疗机构全职引育的适用对象中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参照企业享受购房补贴。
2.人才通过撤销已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名或退房重新购买等方式获取人才购房补贴享受资格的不再享受补贴。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取得购房补贴的,经核查属实的,责令退回补贴资金,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满服务期须退还补贴资金,拒不退还的,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对出具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取消该用人单位今后5年享受本市所有人才政策资格。
3.人才购房补贴须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