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与市区企业签订不少于1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青年群体中统招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每月分别享受1500元、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6个月。统招全日制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标准补贴。每年补贴名额1000个。
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补贴资金后发放给个人。生活补贴可按月申请发放,申请人与上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下一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与市区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或在市区创办企业的统招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企业工作或所创办的企业正常经营超过1年的,给予其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申报流程
1、用人企业:
①根据本企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信息登记和初审;
②初审合格后,填写相应表格;
③向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或线上提交)。
2、经办机构:
①市社保中心所属各分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受理用人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审核。对申请企业的注册信息、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情况通过相关数据平台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将上述相关材料打印存档备查;
②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整理形成申请材料汇总,填报相关信息表;
③经办机构每月月底前,汇总本月资金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于下月初将补贴直接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
3、资金发放:生活补贴再次发放前经办机构要核实申请单位、申请人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费等相关信息,确认合格后再次发放。
劳动关系发生变化的,可由申请人的下一就业单位继续申请生活补贴,申请人与上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下一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政策。
4、年度名额:生活补贴年度名额1000名,计算方法为申请人当年首次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为1个名额,在政策享受期内,下一年度继续申请补贴的,不占名额。
申报材料
1、《大庆市青年群体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全日制大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不需要学位证书);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5、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
6、博士研究生安家费采取需要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大庆”(网址:dq.zwfw.hlj.gov.cn)申请办理;
2、窗口申报。申请人可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120号窗口办理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政务服务中心,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陆续开放;
3、咨询电话:0459-12345 联系电话:0459-6158996(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