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
在市区城镇落户并租赁住房(取得租赁登记备案证)的青年群体,每月享受300元租房补贴,最长6个月。
每年补贴名额2000个。租房补贴可按月申请发放,享受补贴期间,申请人与上一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与下一房主建立租赁关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与生活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请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的青年群体需在申报年度前5年内,未与我市企业签订过劳动合同、未在我市创办企业(含从事个体经营)、未由用人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且未申报过一次性安家费。
申报流程
申请人
①在市区城镇区域内落户,包括集体户,有关落户手续按照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办理;
②租赁住房并按市住建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③填写相关表格,向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或线上提交);
经办机构:
①市社保中心所属各分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审核。对申请人的落户信息、租赁住房信息、学历信息等情况通过相关数据平台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将上述相关材料打印存档备查;
②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整理形成申请材料汇总,填报相关信息表;
③经办机构每月月底前,汇总本月资金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于下月初将补贴直接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
资金发放
租房补贴再次发放前经办机构要核实申请人的租赁备案证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确认合格后再次发放。租赁关系发生变化的,可继续申请租房补贴,申请人与上一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与下一房主建立租赁关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年度名额
生活补贴年度名额2000名,计算方法为申请人当年首次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为1个名额,在政策享受期内,下一年度继续申请补贴的,不占名额。
申报材料
1、《大庆市青年群体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3、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4、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的龙江银行卡复印件。
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大庆”(网址:dq.zwfw.hlj.gov.cn)申请办理;
2、窗口申报。申请人可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120号窗口办理(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政务服务中心),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陆续开放;
3、咨询电话:0459-12345 联系电话:0459-6158996(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条件说明
“租赁登记备案证”是指按照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办理的备案手续。
办理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2号 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住建局128号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459-6156128
也可以使用微信小程序“大庆掌尚住建智能服务平台”办理备案手续。